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等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申报范围为陆上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屋顶光伏三类,拟申报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项目纳入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规模且应在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二、认真开展项目审核优选(一)准确把握项目建设类型拟申报我省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根据养殖面积科学设定光伏建设规模,属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出具的支持性文件,项目上报需取得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我委组织论证审核确定后印发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确保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顺利推进,项目列入我省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0591-87063708/3851(传真)附件:1.XXXX项目申报材料(大纲)2.XX市(区)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3.关于支持XX光伏电站项目申报2025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有关事项的政府承诺函(模板)4.关于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模板)5.项目填报相关要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