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落实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3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3家就业见习单位34人)发放情况(详情见附件),共计115672.94元,(详情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馈,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3044619监督电话:0351-3382450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10月16日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社保补贴(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