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5年度内实施的煤矿地面瓦斯综合治理项目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在煤矿矿区采用地面钻井方式治理、抽采煤矿瓦斯(煤层气)的煤矿开采企业或煤矿开采企业与煤层气勘探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按企业地面抽采工程费财务账实际发生金额的15%进行奖补,奖补金额计算公式:奖补金额=企业地面抽采工程费财务账实际发生金额×15%,原则按照通过审核时间顺序及项目完工时间先后顺序执行安排奖补资金,三、申报条件及程序(一)申报条件1.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或联合体在煤矿矿区采用地面钻井方式抽采煤矿瓦斯(煤层气)的项目,3.2025年贵州省煤矿地面瓦斯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由所属企业或联合体以井为单位向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奖补资金申报材料,2.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及现场核实,由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报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对资料审查,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应对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抽查,省能源局应对市(州)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抽查,各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需严格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市(州)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资料完备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