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卫中医〔2025〕11号关于开展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浦东新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现启动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设置岐黄学者传承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海派中医流派专家传承工作室、老药工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非遗传承工作室,共五类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二、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委属医疗机构,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可联合企业共同申报,三、申报额度(一)岐黄学者传承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类医疗机构各限报2项,其他医疗机构各限报1项,(二)海派中医流派专家传承工作室、老药工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非遗传承工作室每单位各限报1项,同一名工作室专家本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如各医疗机构重复申报,四、申报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2025年9月24日前报送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中医药发展事务办公室,五、联系方式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中医药办朱老师60881196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邹老师38583203电子邮箱:pdzhongyiban@126.com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818号1号楼301室附件: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9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5年9月17日印发相关附件:浦卫中医【2025】1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