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和《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一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深投促通〔2025〕64号)要求,我局现开展第十一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十一批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二、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三、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77730特此通知,附件:1.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2025年第三批,总第十一批)2.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第十一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深投促通〔2025〕64号)3.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4.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5年第三批,总第十一批)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5年10月16日(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5-88177730)附件:1.附件1: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2025年第三批,总第十一批).docx2.附件2: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一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深投促通〔2025〕64号).wps3.附件3: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docx4.附件4: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5年第三批,总第十一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