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铅山卫校)新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见附件),现予公布,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0月14日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标识星级项目所在地建筑类型1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铅山卫校)新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上饶市铅山县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