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沪财农〔2025〕35号)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开展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主体遴选工作,经主体申报、镇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区级评审,遴选出两家主体承担此项目,分别为上海松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沁侬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公示期如有意见,请通过书面材料反馈,(联系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西1205室联系方式:丁老师57922568)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