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164家参保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领单位账户,联系电话:0835-3225965,附件:2025年10月稳岗返还公示表雅安市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