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人社发〔2022〕6号关于印发《“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有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应对其进行生活补贴或租房补贴,目前湖北省烟草公司荆州市公司洪湖营销部、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洪湖市一泰科技有限公司合计24位员工提出了申请,申请生活补贴144000.00元,经审查,该24人均与就业单位签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符合生活补贴或租房补贴申请条件,附:洪湖市2025年第1批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