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认定贵港市港北区天悦尚城幼儿园等7家单位为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精神,贵港市港北区天悦尚城幼儿园等7家就业见习单位原期限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因期限已满,现继续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经期满考核合格,现继续认定贵港市港北区天悦尚城幼儿园等7家单位为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期限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7年10月9日,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就业见习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以下为继续申请就业见习单位的名单:1.贵港市港北区天悦尚城幼儿园2.贵港市港北区港宁幼儿园3.贵港市港北区木兰河幼儿园4.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欢乐童城幼儿园5.贵港市育才高级中学6.贵港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7.贵港市港北区喜洋洋幼儿园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3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