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二、受理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三、办理依据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9号),2.《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2021届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四、申请主体我市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五、受理条件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六、发放对象和标准(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1.低保家庭毕业生,(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七、申请材料由毕业生所在院校提供: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3.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统计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属地原则由市人社局统筹,各学校负责本校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工作,对于没有证照或证照无法证明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由相关部门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留存,学校负责对符合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各县区人社局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填报《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统计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