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山区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拟废止《南山区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深南府办〔2014〕13号),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意见材料发送至邮箱:nsqkjj@szns.gov.cn,逾期不予受理,意见材料应当说明意见事项、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提出意见的,应署实名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10月14日附件:1.南山区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docx2.征求意见表(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