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做好2025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加强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优惠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相关方可按规定享受以下相关政策,(二)减免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登记,可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价的证明材料,三、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一)登记主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体范围包括在本市注册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五)申报要求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为已生效并在有效期内合同,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通过,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技术合同有关材料,出具“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最终结论显示为“通过”时,省科技厅启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登记机构证明电子证照系统,将生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登记机构证明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