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要求,我中心对如实参保,足额缴费且无欠费的非失信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审核,经审核认定普格县三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补贴金额共计284829.65元(补贴明细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附件:2025年36家企业稳岗补贴补贴明细表.docx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