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5〕18号)和《宜昌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实施细则(试行)》(宜文旅〔2025〕53号)文件,对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建设脱口秀、相声、小品、戏曲、戏剧、舞蹈、音乐等相对集中演艺新空间项目的企业给予奖励,经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市文旅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定的2025年度宜昌城区建设演艺新空间项目奖励单位及金额公示如下:对湖北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国贸星剧场项目市级奖励15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与交流合作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及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7-6223990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