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5〕18号)和《宜昌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实施细则(试行)》(宜文旅〔2025〕53号)文件,对在宜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的演出经营单位给予奖励,经演出经营单位申报,市文旅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定的2025年度宜昌市大型营业性演出奖励单位及金额公示如下:武汉华耀广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对李宗盛2025“有歌之年”巡回演唱会-宜昌站(2场)奖励20万元(二)对周华健2025“少年的奇幻之旅3.0”巡回演唱会-宜昌站奖励10万元共计:30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与交流合作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及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7-6223990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