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明确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最小距离和测量方法的通知》(桂文旅函〔2024〕127号)相关规定,拟对以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审批场所基本信息1.单位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星际网吧网咖(个人独资)2.经营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03-2号一楼(距周边振圆幼儿园主出入口250米,身份证号:45272919910101****4.场所面积:98平方米5.拟上网计算机台数:28台6.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二、公示依据及要求(一)禁止设立区域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直线距离),或因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被依法取缔,三、公示期限及反馈方式(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并在信封注明“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批反馈”字样,(三)反馈要求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匿名反馈或无实质内容的举报将不予调查处理,四、异议处理及后续程序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将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组织听证,2.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公示日期:2025年10月9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链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