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南京市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宁科通【2025】55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根据《南京市支持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实施细则》(宁科﹝2025﹞1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市级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市级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包括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联合研发项目、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奖励项目,(一)联合研发项目支持我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医疗机构,3.项目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国(境)内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二)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奖励项目支持以推动国际产学研合作和我市各板块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创新资源对接服务工作的独立法人企业,二、组织方式与支持政策1.申报项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内设科研(科技)工作管理部门作为本单位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奖励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3.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限报1项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同一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限报3项),张雯丽68786255附件:2025年南京市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推荐汇总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