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花台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雨农发〔2022〕34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拟认定南京春苗蔬菜销售有限公司1家企业为雨花台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7日,对拟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52883541,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9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根据《雨花台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雨农发〔2022〕34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拟认定南京春苗蔬菜销售有限公司1家企业为雨花台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7日,对拟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52883541,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