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第十二条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文件精神、并结合赣人社字【2024】192号文,现对众埠镇1名脱贫劳动力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予以公示,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补贴金额1倪水根36028119850308****乐平市倪水根小吃店5000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4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乐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798-6567857,乐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