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申请(一)支持对象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投保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保单生效)、处于资格有效年限内的生产制造企业,(二)资金申请程序1.企业申报,企业采用线上形式填报申报材料,企业资金申请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企业应同步向市工信局报送全套纸质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形成2025年保险补偿项目和资金意见,二、资格审定(一)支持对象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的企业,企业采用线上形式填报申报材料,企业应同步向市工信局报送全套纸质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装备与材料处2896871寄送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24室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3.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申报材料要求4.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