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5年企业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为1年,从企业2025年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开始计算,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补贴发放时间至2026年12月底,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通知》还就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鼓励技工院校招收失业人员、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完善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加强“网约式”零工平台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