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重试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晋市科字〔2024〕4号)和《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复核、专家实地考察评审、党组会议研究和公示等程序,认定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单位要在产学研合作、管理模式、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等方面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制约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集聚培养高端科技人才,认定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撰写上年度工作报告,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审核,附件:晋城市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