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细则根据咸宁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首次来园区企业(含高投集团、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园区企业控股建设的人才飞地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其它院校的每年给予3万元安家补贴,在高新区工作期间每满1年补贴1次,在高新区工作期间每满1年补贴1次,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企业收集汇总本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报材料,集中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再次申报时需提供《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表》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企业需提供《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报告》及硕博人才信息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协议或委托研发协议复印件、硕博人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证明(在读人员)、支付报酬凭证、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四、跟踪管理(一)博士、硕士研究生所在企业应加强对受补贴对象工作的支持和管理,(二)硕博人才“倍增工程”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拨付,附件: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报告(模版).docx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表.doc××公司接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名册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