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5〕5号)、《关于印发〈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和〈灌南县唐响河、一帆河两侧夏季秸秆离田方案〉的通知》(灌农发〔2025〕46号)精神,现面向全县征集机手参与犁耕深翻还田项目,具体条件如下,一、项目内容全县计划犁耕深翻还田10万亩,补助标准40元/亩(其中圆盘犁为30元/亩,超过计划的作业面积25元/亩,),二、申报要求1.耕深18-35厘米、秸秆覆盖率≥90%,2.必须安装信息化作业监测仪,作业机手须持有拖拉机驾驶证,其驾驶的拖拉机须证件齐全且年检合格,3.不再向农民收费,4.配合县级第三方核查,5.单台农机(圆盘犁)享受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亩,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