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421号)和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2025年冷凉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宁园技发〔2025〕5号)要求,结合红寺堡区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按照实施主体申报、乡镇推荐、专家实地考察的原则,确定宁夏果优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红寺堡镇同原村建设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6日—9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953-5098510、0953-5098081,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