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拟用海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联系电话:0573-86116832,邮编:314300,项目名称拟用海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申请用海期限核电厂暗渠取水口冷源堵塞物快速导避与拦截技术研究项目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嘉兴市海盐县秦山核电站二厂南侧约0.5km海域交通运输用海/取排水口用海透水构筑物3.8737公顷3个月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9月29日相关附件:核电厂暗渠取水口冷源堵塞物快速导避与拦截技术研究项目临时用海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