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5年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为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工作质效,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遴选标准(一)农民田间学校遴选范围:白云区区域内,依法成立、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涉农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领办的经营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可优先申报,一是近年来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三是有相应的后续培育工作计划,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具体工作,(二)农民实训基地遴选范围:白云区区域内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坝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遴选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相关自有农业农村产业或关键生产经营环节,6.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5.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和相关工作,遴选条件:1.组织业务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相关,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相关协会(联盟),按照自主申报、区级认定、市级和省级备案的原则,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相关协会(联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3月进行总结并由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开展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的主体,将纳入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理论培训和观摩、实习实训基地,并推荐为省、市共享资源,可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理论培训、观摩、实习实训等相关业务,经考核认定为本土师资的,将纳入白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并推荐为省、市共享师资,可承接培育机构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讲师服务,领取相应的授课费,四、申报时间和遴选程序(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二)遴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主体、师资,请填报贵州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书(附表1)、贵州省农民实训基地申报表(附表2)、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共享师资申报表(附表3),并附相关资质材料于2025年6月26日前报送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附件:1.贵州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书2.贵州省农民实训基地申报表3.2025年农民教育培训共享师资申报表附件1:贵州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书.docx附件2:贵州省农民实训基地申报表.doc附件3:2025年农民教育培训共享师资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