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经信〔2024〕182号)及《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镇经信〔2025〕8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经信局审核,现决定给予宁波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24,800元,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4日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1-517室电话:89287362联系人:伊献梅2025年第二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奖励资金补助奖励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