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69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7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314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78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76号)要求,经各类经营主体申报、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五类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统一审议,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电子邮件:nmgluojing@163.com),并留下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将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罗京,联系电话:0471-6385195附件: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25年9月29日相关文档: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