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乡村振兴类,(二)个人科技特派员海南省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等科研主体已入库的科技特派员(需在本通知发布日前已入库),已定向申报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单位不再参与申报,其他申报单位入库人数20人(含)以上的单位可申报5项,四、申报要求(一)项目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组织申报,(二)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深入一线开展科技服务的入库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可按照《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开支,组织项目申报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index@),未注册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新增项目,同一负责人仅能主持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已有在研省级科技专项达到2项的不得主持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试点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和实施项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