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一)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中涉及的博士研究生,自2025年10月1日起,发放范围调整为2022年1月1日(含)后我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省属驻日照高校新引进择业期(毕业三年内)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中涉及的硕士研究生、全球TOP200(QS)高校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自2025年10月1日起,发放范围调整为2022年1月1日(含)后我县企业新引进择业期(毕业三年内)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球TOP200(QS)高校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是指在莒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不含中央省属驻莒县企业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是指在莒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纳税,具体包括市场性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二、其他明确事项(一)博士后进站(基地)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和创业生活补贴不重复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二)对于曾申领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该毕业生本次申领补贴的期限与原申领期限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莒县财政局2025年9月2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