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一、“面向工业应用的智能视觉共性技术开源服务平台”等18个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考核指标,二、“基于虚拟场景训练及动态功能评定脑卒中上肢运动精准康复设备的研制与应用”项目因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合同适用的《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要求,三、“土壤改良修复集成技术开发”项目,作合同终止处理,根据项目合同适用的《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规定,对上述项目作合同强制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连续5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由市科技局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根据专项审计报告,五、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将验收结果转达项目承担单位,并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和退回财政资金,做好整改项目的后续实施和管理工作,督促项目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