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废旧农膜对土壤和环境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作如下公告:一、废旧农膜应回收利用,威胁农村生态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就地焚烧的残膜,在造成环境二次污染的同时,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回收网点和回收工作者要做好废旧农膜的储存和保管工作,定期将回收的废旧农膜运输至指定的加工处理场所,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依法加强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习废旧农膜对土壤和环境的危害以及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六、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请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膜使用者积极踊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