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9-2516:10浏览次数:101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5〕190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将予以优先推荐,二、工作程序(一)自愿申报,可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自愿填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附件1),于10月8日前以光盘或U盘储存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网址为:https://xzxk.amr.shandong.gov.cn/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ythlogin.jsp(二)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线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6类示范创建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对象,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申报单位及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联系人:张喆8519155邮箱:scjgzscqk@ta.shandong.cn附件:附件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doc附件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doc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x附件4.示范企业系统申报过程常见问题汇总.xlsx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