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正式受理,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0-6860838(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6463503(高新生态环境局审批科)传真:0790-6463576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新余市瑞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吨电镀产品项目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888号新余电镀集控区内东区7栋EK号厂房新余市瑞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江西新咨华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888号新余电镀集控区内东区7栋EK号厂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电镀产品为2500吨/年,形成镀硬铬面积0.5万m2/年,镀锌面积3.5万m2/年,排放至新余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铬酸雾经吸风系统收集+滤网凝聚回收+碱液喷淋吸收塔+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经吸风系统收集+碱液喷淋吸收塔+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除尘粉尘及废布袋由废品回收公司定期回收,废镀件定期交由其他电镀厂家回收退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