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运行评价工作,就2025年度(第2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运行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二、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应达到《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企业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连同正式推荐文件、函询查证结果及汇总表(附件3),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来产业处,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2022年之前(含2022年)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提交运行评价材料,运行评价材料需参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进行编制(附件4),企业运行评价材料报经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连同正式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5),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来产业处,现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来产业处、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附件6),联系人:石金铭、宋丽丽电话:51705747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附件1: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附件2: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2025年).doc附件3: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xls附件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doc附件5: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汇总表.xls附件6: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咨询联系方式.doc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