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滨发改服务〔2025〕300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为加力支持服务业稳运行,更好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增纳统企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高成长性以及新增升规纳统骨干服务业企业在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方向(一)支持高成长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为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新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库企业统计、今年继续保持在库纳统,(三)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为一次性补助资金,三、申报程序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各县(市、区)要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会同财政局将请示文件(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财政局2025年9月24日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单位、投资总额、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九、附件主要包括:企业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时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