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村大柏树组、学堂头组,芦阳街道大同村光明组、横溪组、前后沟组、青泉组、青仁组、顺江组、团结组、永林组,五星社区大板组,周村村豆窝坪组、李家湾组所有的集体土地,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5年8月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附件: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芦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