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文件精神,醴陵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符合条件的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醴陵市分公司等133家单位(明细附后)拨付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现将拟拨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联系方式,举报监督电话:0731-23232080(局机关办公室)0731-23230995(醴陵市失业保险管理所)附件:2022年醴陵市失业保险稳岗反还单位公示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