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整体环境,提升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扬州市中心城区“星级农贸市场”评比办法》的相关要求,对2021年度参评农贸市场进行综合评审,拟将下列农贸市场评为2021年度扬州市中心城区“星级农贸市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下列单位联系:1.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9332729,2.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4-89332630,附件:2021年度中心城区“星级农贸市场”评比结果.docx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