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相关企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提升就业能力(九)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地将原在相关企业工作的失业人员中有提升技能意愿的青年、农民工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围,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网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就业服务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提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