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2.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4)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投入应不少于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额度,5.本年度已申报过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企业其他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的项目可参与申报,6.已获得青岛市科技计划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支持的在研项目,已获得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未结题验收)等科技资金支持的企业,二、申报要求(一)每个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栏,(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上传材料包括:1.青岛市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3.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的证明材料,项目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项目产业化的企业”须提供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金融机构拟投资(信贷)支持或近半年已投资(信贷)支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或金融机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