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凤山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奖补工作,凤山县桂青服装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8人,应发放奖补36000元,凤山县乐山木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6人,应发放奖补32000元,凤山县东赢电子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应发放奖补20000元,凤山县耐心服装加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人,应发放奖补12000元,凤山县通利电子加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应发放奖补20000元,即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8日,请于公示期间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2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