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SN12050040号的办理情况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后遗留问题的建议》,情况如下:一、办理工作开情况收到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岳密香《关于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后遗留问题的建议》后,工作人员详细通报了建议办理工作进展及初步答复意见,并就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后遗留问题”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探讨与全面核查,主要涉及项目建设期间临时租用勐古大桥施工场地10亩左右的地块和蛮赖组拌合站场地50亩左右的地块需复垦划界归还问题,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一是关于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处理临时用地租金支付和复垦工作的具体事务、该工作组包括交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相关地方政府的代表,二是关于全面梳理和核查:工作组对所有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临时用地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三是关于制定支付计划:根据核查结果,积极联动云南保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全面核查核实保泸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后续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一是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牵头对接自然资源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相关地方政府的代表合力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后遗留问题,三是针对尚未支付的租金,四是对接协调云南保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完善租用地块复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