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5〕9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如下:一、补助对象昆山市2024年度实际营运的巡游出租车,二、补助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3584.58元/车•年,具体补助金额以出租车经营者提供的车辆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四、资金分配单位名称月均折算实际营运车辆数补贴金额(元)昆山大众交通有限公司232.66833988.38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14.91770362.09昆山市联合的士出租有限公司254910483.32昆山市金凌客运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177.58636549.72昆山市旅游发展总公司101362042.58昆山市玉山个体出租协会119426565.02合计1099.153939991.11五、发放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应做好运营管理和运营数据统计,并按规定做好资金发放及台账登记工作,昆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