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相关规定,以及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综合考评,拟确认中央储备粮安康直属库有限公司、陕西省储备粮安康直属库有限公司、安康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4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材料寄送至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发展监管科,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和反馈,联系人:沈关友联系电话:0915-3212561电子邮箱:273279887@qq.com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