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2日《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要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截至2025年9月23日,我局收到境外商标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等相关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后补助申请,共有9项申请符合本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后补助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资金后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6日开始,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楷书签署)、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寄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接收异议材料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华东街1号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1:2023年度高要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明细表.docx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