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项目入库工作,(三)仅限未曾获得国家和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二、支持方向(一)建设改造县城商贸中心,支持县城商贸中心、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等消费设施的新建、改造、扩建,不是指财政资金直接支持休闲娱乐、美容美发、餐饮、亲子、维修等项目,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等新建、改造村级便利店,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等围绕农产品上行,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三)支持比例:对2025-2026年的建设项目,提升特色农产品商品化水平项目的支持金额不超过下达资金额度的15%,对申报项目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入库要求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工作意图、支持方向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七、其他事项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财政资金支持相关的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