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深盐府规〔2023〕3号)规定,现对相关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中心反映,由其转交项目受理部室调查核实并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项目受理部室将认真调查核实,将不予受理,异议受理部门: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电话:0755-25260333地址:盐田综合保税区南区综合楼511邮编:518081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9月26日转载时间:转载时间:转载时间: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推荐使用最新版IE浏览器或Chrome、Firefox、Safari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相关稿件:附件下载:附件:2023年保税高端产业聚集发展资助项目拟资助名单.xlsx。